202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入场时应自觉接受人脸识别身份核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一、上海一建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考生应带齐相关证件和考试用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准时安全赴考,入场时应自觉接受身份核验。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
1、考点设置与分配规则
2026年上海一建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统筹、系统随机分配考场机制,考生无自主选择考点、自主就近分配的权限。所有考场地址、考场编号、座位号均由人事考试系统自动编排,考点信息一经确定,不接受任何个人更改、调换、调剂申请。
2、属地报考与考点分配要求
上海考区严格执行属地报考管理规定,考生须在上海工作、居住且符合上海报考条件方可报名,严禁跨区域异地报考。考生报名填报的工作地、居住地信息,是上海考区统筹分配考场资源的核心依据,填报信息需真实有效。
3、官方考点查询唯一依据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明确:官方不会提前统一公示本年度一建考点名单,所有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座位信息,仅以本人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是查询、核验考试地点的唯一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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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建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2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3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三、一建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9月9日10:00-9月11日16:00
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按时通过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纸质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为了让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小编建议考生可立即填写本文提供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6年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助您顺利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高频疑问官方解答
q1:上海一建报名成功后,可以申请更换考场、就近安排考点吗?
a1:不可以。上海考区考场由系统随机统一分配,所有考场信息锁定后不可修改,官方不受理考生个人换考点、调考场的申请。
q2:上海一建考点一般设置在哪些区域?
a2:上海一建考点均为全市标准化正规考场,主要分布在上海各区合规院校,由全市统一调配,无固定专属考点,每年分布略有差异。
q3:未打印准考证,能否提前查询自己的考试地点?
a3:不能。上海考区不提前公示考生个人考点信息,所有考场地点、座位详情仅展示在个人准考证页面。
五、上海考生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时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纸质准考证,仔细核对准考证个人信息并阅读应试须知。准考证下载遇有问题或准考证信息有误的,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2.考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入场时应自觉接受人脸识别身份核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3.考试用具等应试人员须知事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须仔细阅读试卷、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规范作答。
(二)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1.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将按工作要求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5.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三)资格证书/合格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增报专业”为电子考试合格证明)。电子证书(合格证明)与纸质证书(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合格证明)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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