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社就函〔2026〕44号),对2026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做出详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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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本年度考试报名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通知明确,除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等特定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信用监管:对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将进行网上公示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不实承诺处理: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二、明确考后核查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通知对考后核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核查对象:包括“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验、报考免试级别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
核查方式: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
信息联络:各市应急管理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需确保核查信息联络到位,谨防遗漏。
三、考试安排与证书管理
2026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日至25日举行。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证书制发:成绩合格并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考生也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
四、考试大纲与专业类别
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考生在报考《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时,可根据工作实际在煤矿安全、化工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7个专业类别中选报一个。